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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再收到一封律師信 ( 第二封律師信 )



我看了之後 我真的生氣了 !

就以下的種種理由 我必須發出這封公開道歉信 !
請各位務必閱讀全文 !!

回顧之前兩篇文章 :

< 小嬌手記 > 我被人生探索課程的中心踢走 拿回所有學費全身而退 ( 更新版 )
http://blog.yahoo.com/gillianwai/articles/621003/category/%E5%B0%8F%E5%AC%8C%E7%9A%84%E6%97%A5%E5%B8%B8%E7%94%9F%E6%B4%BB%E5%8D%80

< 小嬌手記 > 人生探索課程事件的背後
http://blog.yahoo.com/gillianwai/articles/622022/category/%E5%B0%8F%E5%AC%8C%E7%9A%84%E6%97%A5%E5%B8%B8%E7%94%9F%E6%B4%BB%E5%8D%80

早前收到第一封的律師信








1 ) 首先這封律師信是我屬於我的個人信件 , 在你沒寫明是機密的情況下 ,
我絕對有權選擇公開與否 ! 其次 , 在第一封律師信內提到我有誹謗 ,
在第二封律師信內卻完全失蹤 , 依我的想法去了解 , 是不是你們喜歡誣蔑我就可以隨便添加罪名 ?

2 ) 本人在文章內提到某同類課程接受 TVB 的採訪 , 而本人在文章內所提及維思的課程
並沒半點失實亦沒添加任何負面評價 , 除非你 ( 維思 ) 認為自己的課程與別不同 , 所以不能公開 !

3 ) 保密協議的原則是你要我保密的必須是秘密或是公司機密
在維思網站內可以清楚看到維思公開說明其課程要點
當中包括課程大致內容 日期 時間 收費 均可以隨手得知 !

以上圖片取自維思網站 本人無意侵犯其版權 !
一切是為了證明本人所說的事實是真確 !

4 ) 在課程內容不是商業機密的情況下 , 本人衡量過事實
不少報紙雜誌 , 心理學家 , 精神科醫生 , 社工 等等均曾接獲因完成該類課程之後的救助個案 .
救助者會出意精神問題 , 而更嚴重的什至會自殺 !
維思方面只有在報名表上提及過可能會引起不安或練習過激 ,
這根本已經是刻意隱瞞 , 如果在辦課程前沒想清楚 , 那這課程的好處到底是什麼 ?
依我理解 : 是不是我要成功的話 , 就有可能會令我精神失常 ?

新聞 1 ) 曾參加自我提升課程 四學員精神失常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news/art/20050803/5103304

新聞 2 ) 成長課挖掘自己 有人哭得死去活來
http://mag.udn.com/mag/lif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176213

新聞 3 ) 心靈雞湯走味 成長課變老鼠會
http://www.twtimes.com.tw/index.php?page=news&nid=29081

新聞 4 ) 慈善機構課程疑教壞細路
http://news.sina.com.hk/news/2/1/1/2083646/1.html

新聞 5 ) 上課禁抄筆記錄音 心靈課程無「法」管
http://www.cardu.com.tw/commfun/print_news.htm?mt_pk=6&mg_pk=13040

新聞 6 ) 專線報道
http://www.com.cuhk.edu.hk/ubeat_past/060171/dynamic.html

以上只是節錄 , 只要打入 " 提升課程 " " 心靈課程 " " 洗腦課程 " 等等會找到無數的網站

5 ) 參考
http://www.tinykylie.com/forum/viewthread.php?tid=7113 內容中其中有一段

在確保我不會墮入法律陷阱之前,我暫不會公開課程的詳細內容以及洗腦活動細節,以及最重要的公司名稱。
香港有多間營辦類似課程的公司,我會在這裡詳情說明一下這些公司普遍的運作狀況。
這些課程名稱不一,但可統稱為LGAT,(large group awareness training program)。這
種學問源自70年代美國史丹福大學所進行的研究,針對IBM業務員所設計的一套訓練課程。
亞洲《時代雜誌》給這類課程作了一個註解: "Whether they are good or bad, they are playing with your mind."(無論他們是好是壞,都是在玩弄你的心理)

維思所提供的課程正正就是這一種 , 該類課程在美國興起 ,
曾經盛極一時 , 但後期因為課程可能會引致後遺症 , 在美國受到打壓並絕跡 ,
由於該類課程在香港 / 台灣 / 中國等地並無監管 , 導引多人受影響 !

本人絕對有權以侵害公眾利益的理由 公開其課程
但本人十分厚道的只有略略提及每天所學及不加任何負面評價
維思發出律師信 , 明顯是無私顯見私 !
如果課程這麼好 , 我在網誌內的文章亦不會對維思做成任何影響 !

6 ) 維思的學員不防多留意一下我的動向 , 維思發出律師信的錢應該是用課程中心的錢吧 ?
那課程中心的錢從何來呢 ? 為什麼這類無證書 得不到認可的課程價值數千至萬多元 ?

7 ) 課程中組長及推薦課程給我的 Blogger 有承認過如果讀到第三階段 " 必須找到一定人數去上課 "
這樣才能證明自己的能力
我認為這樣 " 可能是 " 涉及層壓式的手段 ! 不論你的利益是否金錢 , ( 就算找到朋友上課才能畢業 )
這樣已經有可能犯法 ! 我必須要將我知道的說出來 !

8 ) 我說過找我去讀的人是一位很出名的 Blogger ! 我將這件事貼上我的網誌 ,
目的是希望在這裡得到意見 , 在這貼出後收到最少二十名 Blogger 的查詢 ,
及其他人以 email 去跟我查詢並尋求協助 ! 可見這課程的嚴重性 !

9 ) 本人並沒有因為公開這課程內容而得到任何利益 ! 包括金錢 / 名譽 !
你要跟我索償 , 除非你證明到我拿取了你的利益 , 或者用法官認可的計算方法合理計算出閣下的損失 !



論點太多 再說無謂
我提及課程內容 是因為維思早已在網站內寫明課程內容
盡管維思寫的跟我寫的不一樣
維思也必須要證明這是其商業秘密 又或是已經註冊專利 !

這不應該是隨便一封律師信就叫我刪除文章 ,
我的確是簽了保密條款 , 但如果要我保密的事情會影響公眾利益
( 並不是一般的好奇及興趣 現在說的是精神失常還有自殺 ) ,
更什至有可能犯法 , 我是無需要再保密 !

請維思自重
即管去申請禁制令 ! 怎樣運用你們的錢是你們的自由
你要去跟我索償前請想清楚 , 你必須要證明你們課程的價值 !

最後 本人對所有跟我查詢或救助的朋友公開道歉
本人會就這件事抗爭到底 絕不妥協
期望有一天能夠暢所欲言 以幫助你或你的朋友脫離這種課程所帶給你的影響

對現階段不能再說太多
本人深表抱歉 !

在這公開道歉信之後 本人會去尋求更多的協助
既然維思方面決定把事情小事化大 我也就只能成全 !


如你有任何有關課程 / 維思的資料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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